架的约束。
此类影响也同样适用于作家的创作,
无论是福楼拜的《包法利夫人》,还是左拉的《娜娜》,其视角都属于“正常人”。
而《洛丽塔》不同,
第一人称是个彻头彻尾的变态,还写得十分真实。
陆时轻笑,
“每个人都与众不同,但又存在着共性。遇到恶事,该不该愤怒、该怎么愤怒;遇到喜事,该不该开心、该怎么开心……这些甚至都被无形地约束着。”
伍德愈加佩服,
“陆爵士,你真是神了。”
他这么说并非拍马屁。
因为《洛丽塔》便是那种打破共性的作品,
主角亨伯特在人类社会中是异类,
而以他为第一人称进行记叙,最后的结果便如《洛丽塔》,
文字极其华丽;
内心极其虚伪;
道德极其堕落。
陆时摊手,
“其实,类似的尝试已经很多了。那些伟大的画家放着不提,就说文学,福楼拜先生的《包法利夫人》把想象中的骗子、流氓、野蛮人组成的肮脏世界作为现实基础来创作。”
“额……”
伍德尴尬地挠了挠头,
“那个……陆爵士,那不是真实的巴黎吗?”
陆时:“……”
“巴黎再烂,也不至于那样啊喂!”
伍德更尴尬了,
“好吧。”
之前还一直觉得《包法利夫人》挺写实的。
他赶紧把话题绕回来,
“但《洛丽塔》更进了一步,以亨伯特的第一人称视角,试图创造记忆,进而操纵现实。陆爵士,你写得过于真实,如果不是我知道你是正常人,我甚至会怀疑你……咳咳……”
伍德掩饰性地咳嗽。
陆时无语,
“……”
鲁迅先生写《狂人日记》写得好,本人也不是疯子啊。
伍德又瞄了一眼稿子,随后道:“这个亨伯特,还真是有够可耻的。他懦弱无能,自负又自大……唔……我甚至觉得他有点儿像小孩。”
陆时也有同感,
初读《洛丽塔》的时候,他在上初中,
当时看到亨伯特把日记锁在柜子里,就觉得这老混球怎么跟个初哥似的,不敢明目张胆,只敢偷偷摸摸,
里面甚至有一句话:
“
‘只想一直能够看着她,不管付出什么代价。’
”
脑子里得有多大的坑,才会把这种想法写进日记里,
更离谱的是,还被女孩的妈妈发现了。
再比如,亨伯特对前妻冷暴力,导致前妻惧怕他,在得知前妻下场悲惨,他甚至非常兴奋,
这种思想也十分幼稚。
伍德诚恳地说:“陆爵士,我认为这本书应该在伦敦出版,毕竟是英文创作嘛~当然,小说背景不用改,还是安排在法国比较好。因为法国佬出这种渣子的概率比较高。”
陆时摊手,
“可我之前已经跟赫泽尔先生说好了。”
伍德不由得皱眉,
“这样吗?没关系,我们皇家出版局不介意和他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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